“感谢检察院为我们两人化解了矛盾,现在政策好了,我们老人更需要保重身体,以后多来往,多联系,谢谢!谢谢!”。由之前的剑拔弩张、不可调和到现在的冰释前嫌、握手言和,这是近日发生在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感人而真实的一幕。
基本案情
申请监督人伍某某为祥云县云南驿镇人,被申请监督人曹某某为祥云县沙龙镇人,两人均已69岁,10年前因买卖合同纠纷,曹某某差欠伍某某的18000余元钱一直未得到执行。现伍某某身患重病,家中经济困难,为该案执行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。
调解过程
受理案件后,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沟通联系,共同寻找执行之策;另一方面,因双方当事人均为老年人,且都无固定经济收入,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,特别是对曹某某宣讲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的法律义务。在到双方居住地调查,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经济条件后,本着以人为本、人性化执法的原则,提出了既尊重判决又照顾现实的执行和解方案,曹某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判决,伍某某放弃部分赔偿要求,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高高兴兴地达成了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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