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统筹协作,将开展法律监督与传递司法温暖相结合,近日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依法对5名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救助,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认可和赞扬。
申请监督人王XX原系祥云县鹿鸣乡某村委会基层干部,正值壮年时于2020年8月17日被罗XX驾车撞致一级伤残,不能站立和行走,虽然法院判决罗XX赔偿其各种费用150余万元,但判决后罗XX外出躲债,导致虽经法院强制执行,但仍然未得到分文赔偿,王XX全家人生活陷入严重困境和极度绝望之中。
祥云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,聚焦弱势群体,切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为民解忧济困作用,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,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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