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终注重总结提升,突出亮点引领,积极推进“三个一”工程,目前已积极挖掘了30个典型案例、总结了10个典型经验、培树了5个典型人物,引导干警学有榜样、做有标尺、干有方向,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。
一是挖掘典型案例。牢固树立精品案例意识,制定年度典型培育目标,要求各业务部门每季度上报一个典型案例,明确案例培育方向和牵头领导、责任部门,从案件受理阶段就开始谋划,养成办精品案件、树典型案例的意识;同时由员额检察官构建案例库,注重收集案例素材,紧跟社会热点,将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打造为典型案例。2023年我院1件案件入选2022年全国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;1件案件入选云南省河长办、云南省检察院联合发布落实“河(湖)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典型案例;1个案例入选大理州检察机关2023年公益诉讼典型案例,7个案例入选大理州检察机关2023年民事检察典型案例。
二是总结典型经验。结合日常检察工作实践和工作亮点,围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、行刑衔接、民事和解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,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规律,形成具有创新性的工作经验。如祥云县检察院、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省典型事例,并被表彰为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单位;民事和解工作经验被省州检察院采用。
三是培树典型人物。深入发掘信念强、作风硬、素质高、业务精的先进典型人物,为典型人物的成长搭建良性平台,营造健康氛围,利用典型人物言传身教,激发见贤思齐正能量,让榜样效应蔚然成风。如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杨雪艳曾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“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”、云南省委政法委表彰的“扫黑除恶先进个人”、大理州政法系统“十佳检察官”等荣誉;专检委忽伊妮获“大理州五一劳动奖章”。
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祥云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、全省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,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,切实提升履职能力,把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,认真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和省委《实施意见》,锚定目标任务,狠抓落实见效,在办事高效、行为规范、科学管理上下功夫,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有机统一,做到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。